尊贵的麦加

 
 

必须交纳天课的财产

 
 

必须交纳天课的财产有四种:

 

第一:从大地中出产的谷物与果实

因为清高的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分舍自己所获得的美品,和我为你们从地下出产的物品;不要择取那除非闭着眼睛,连你们自己也不愿收受的劣质物品,用以施舍。[1]

清高的真主又说:在收获的日子,你们当施舍其中的一部分。[2]

财产最大的职责就是天课,穆圣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说:“下雨或用储存的雨水浇灌的农作物应交十分之一的天课,用人工浇灌的农作物应交二十分之一的天课。”[3]

 

第二:价值昂贵的钱币

如:金、银和纸币,因为清高的真主说:【窖藏金银,而不用于主道者,你应当以痛苦的刑罚向他们报喜[4]

在《穆斯林圣训集》中,艾布胡莱赖(愿主喜悦他)的传述:主的使者(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说:“拥有金银而不交纳其职责(天课)者,复生日来临时,要把那些金银放在火狱的火里烧红,然后用来烙他们的前额、肋下和脊背;每当它凉下来时,又重新烧热,那一天有五万年长,直到真主清算完众仆人。[5]

“职责”指的是天课,因为在另一传述中提到:“拥有宝藏而不交纳其天课者……。”

 

第三:商品

所有为营利和商业而准备的房地产、家畜、食物、饮料、汽车等等属于金钱种类的商品,店主在一年的开始评估相当商品的价格,交纳其价值的百分之二点五,无论商品是等同于他买进的价格、或者是降价了、或者是涨价了,店主(如:商店老板、车主与各种配件的卖主)必须详细地、全面地统计自己店里的商品,无论大小,都应交纳它的天课。如果他们难以统计,他们应采取预防措施,交纳应出的天课,免遭谴责。

 

第四:家畜

骆驼、牛、绵羊和山羊,条件是牧放的、准备产奶的、繁殖的、并且达到交纳天课数量的家畜。“牧放的”:就是每年或者是大多数时间牧放草地的家畜,如果不是牧放的,除为经营的之外,没有天课。如果准备是为了买卖赚钱的,则属于商品,根据商品交纳天课,无论是牧放的或者是饲养的,当其本身或者是它与其它的商品合并在一起达到应交纳天课的数量时,就必须为之交纳天课。

 
 

华豪编译

 

[1]《黄牛章》第267

[2]《牲畜章》第141

[3]《布哈里圣训集》

[4]《忏悔章》第34

[5]《布哈里圣训集》和《穆斯林圣训集》

 

所有版权归穆斯林华豪网站

 

光辉的麦地那